其他2026-07-12 23:47:21
关于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
重要提示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本公司现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合格投资者认定
私募基金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二、风险测评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产品前,须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本公司将根据测评结果向投资者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冷静期与回访
基金合同签署后设有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本公司将进行投资回访确认。投资者在冷静期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